致全县个体工商户:
2015年度年报(原个体户验照改年度报告)工作已启动,按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规定,凡是2015年12月31日前在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原工商部门)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,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,逾期未报将被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,一旦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个体户,势必会影响个体户经营者征信。
我所专业为全县个体工商户提供上门或电话年报及法律咨询服务,年报服务每户每年50元。服务热线:18955906957,18955906980,0559-6527658。
歙县个私经济信息公示年报事务所
本信息在歙县台歙县新闻前后时段及中央台、安徽台、歙县电视台等20个频道滚动字幕(每天11:30—13:30,19:50—21:50)均有播出,敬请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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